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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考慮是對的。

十二月底的時候,住在這裡的房客突然不告而別,跑路了。
他去了哪裡,沒有人知道,他女友說是去了大陸,但一切留下來的訊息並不單純.....

房東那個時間找了律師,律師說要讓這房間再空個兩個月再租給別人,這樣以後才沒有爭議,算是保護自己。

花了一大筆錢裝潢房子的房東夫婦,似乎是經過了這一番膽顫心驚之後,覺得與其把房子租給危險的陌生人賺微薄的房租收入,不如把房子先租給信得過的人好好保管。

所以,房東打電話給我,問我要不要租下來? 房租隨便我開。

之所以對我這麼好,因為之前房客跑路的事,我很熱心地幫了她一些忙。

做個熱心的好人,也是不錯的事呢。

於是,我們就這麼地匆促決定要搬入新家了。

新家燈光美氣氛佳,但阿宅第一時間卻是超級不爽 (雖然我有先經過他點頭才敢跟房東say yes)的。嫌東嫌西抱怨來抱怨去,憤恨地丟下一句 : 到底甚麼時候才可以結束一年搬一次家的命運?

他應該是地球上唯一一個覺得他原本住的地方是天堂的人。頂樓加蓋,夏天隨便都可以熱到三十六七度還不開冷氣,頂多只用冷水沖身體。廁所浴室同一間而且總空間只比一個馬桶大一點點....連他妹都說連踏進去的欲望都沒有。樓下是檳榔攤,檳榔渣常吐在阿宅的機車上,刺龍刺鳳的人常在樓下駐留,垃圾跟一些髒得要命的東西幾乎可說是從出他房門一直延續到機車位滿滿都是,這樣他還是可以非常怡然自得。

我真是服了他。

更佩服他的是,住進了這麼美的房子,租金還比以前少,他大少爺還可以發怒個好幾天。一下子嫌地方小,一下子嫌網路慢。

我的心酸要說給誰聽呀....

還好他終究是面對現實的,經過我的大力安撫,這位大爺今天已經開心許多。下班後又開始快樂地看著三立新聞,全民最大黨,康熙來了..... 真是開心呀.... 

我們住在中和難得窗外有樹景的好地方,晚上睡覺又安靜,正港的燈光美氣氛佳,房租還便宜得不得了,怎能不開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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